曾經這樣愛過一個人:愛的人知道,被愛的人也知道。這是暗戀嗎?
愛著的時候,就整天鬼迷心竅地琢磨著她。她俏然有句話,就想著她為什麼要這麼說?她在說給誰聽?有什麼用?她偶然的一個眼神掠過,就會歡喜、憂傷,沮喪。怕她不看,也怕她看,更怕她似看似不看的餘光,輕輕地掃過來。又飄飄地帶過去,仿佛全然不如;又仿佛無所不曉。覺得正在被她透視,也可能正在被她忽視。終於有一個機會和她說了句話,就日日夜夜地把那幾句話顛來倒去地想,非把那話榨乾了才罷。遠遠看見她,心裡就毛毛的,癢癢的,在猜測中既難受,也舒服。
愛著的時候,費盡心機地打聽她所有的事,秘密地回味:每個動作的細節,而做這一切的時候,就像間諜,即不能讓她知道,又怕別人疑心。要隨意似的把話帶到她身上,再做出漠不關心的樣子。別人不說,自己決不先提她的名字。別人都說,自己依然保持著特別的沉默。這時候最期望的就是她能出現在一個引人注目的地方,這樣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她和議論她的自由。每知道她的一些,心裡就刻下一個點,點多了,就連出了清晰的線,線長了。就勾出了輪廓分明的圖,就比誰都熟悉了這個人。
愛著的時候,有時心裡潮潮的,濕濕的,飽滿得像漲了水的河。可有時又空落落的,像河床上攤曬出來的光光的石頭。有時心裡軟軟的,潤潤的,像趁著雨長起來的竹筍。有時又悶悶的,燥燥的,像點了又點不著的柴火。一邊懷疑著自己,一邊審視著自己,一邊可憐著自己,一邊也安慰著自己。自己看著自己的模樣,也不知該把自己怎麼辦。有時衝動起來,就想對她說出自己的心思,可又怕聽到最恐懼的那個結果。就只有不說,可又分明死不了那顆鮮活的心。於是心裡又氣她為什麼不說,又恨自己為什麼沒出息老盼著人家說,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說,又羞惱沒有勇氣對她先說。於是就成這樣,嘴裡不說,可身體的每一部分都在說著,還說個喋喋不休。
日子一天天過去了,還是沒說。多少年過去了,依然沒說。那個人像一壺酒,被窯藏了起來。偶爾打開聞聞,覺得滿肺腑都是醇香。此時,那個人知道不知道已經不重要了。
最好是不要那個人知道,這樣更純粹。在這樣的純粹裡正如愛是自己,知道這愛的是自己,回憶這愛的還是自己。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著,自己就把自己灌倒。
這時候,才明白:原來這樣的愛並不悲哀。沒有塵世的牽絆,沒有囉嗦的尾巴,沒有俗豔的錦繡。簡明,利落,乾淨,完全。
這樣的愛,真的也很好。